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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连续两年未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企业的催报通告

发布日期:2024-11-11   来源: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我局核查,沧县隆昌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等757户企业(名单见附件)连续两年(及以上)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现予以通告,请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并公示年度报告,依法履行公示义务。通告期满,对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我局将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3143315 
附件:沧县多年未年报公司名单



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