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我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效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沧州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技术专家的智库作用,推动各行业领域专家和技术人才参与知识产权执法办案,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质效。现公开征集沧州市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以下简称“技术调查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相关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和相关专业领域技术专家。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二)具备良好的科技技术素养,工作态度严谨;
(三)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理工农医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在相关技术领域教育背景或工作经验,取得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或者具有5年以上专利代理、审查工作经验。
三、申报所需提交材料
(一)沧州市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推荐表(见附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学历及职称证明复印件;
(四)知识产权(或其它专业技术)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五)其他与申请有关的证明资料。
四、推荐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技术调查官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行业推荐等方式产生。采取个人自荐方式的,应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采取行业推荐方式的,应经行业组织审核同意。
(二)已入选全国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技术调查人才库或已入选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技术调查官,个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准后,可直接入选。
(三)申报人须于2024年12月18日前将推荐表的word版、PDF版(带章扫描件)、证明材料PDF版、推荐人员汇总表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czzscqbh@163.com,书面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胡茜 电话:0317-5675811
附件1.沧州市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推荐表
2.推荐人员汇总表
2024年12月3日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