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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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规定,制作统计数据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公众可在“中国·沧州”政府门户网站(www.cangzho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317-5306263;邮编:06100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统一部署,按照本局机构改革以后的各项职能,加大双随机、食品药品、质量检测等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力度,积极扩大政务公开受众面,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等方面开展工作,着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针对性,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理顺并健全了工作机制,构建起“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运行模式。根据人员调动及分工调整,及时调整和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加强组织领导,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坚实保障。制定并发布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价权。

2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制定了“业务科室收集上报、办公室整理归类、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多渠道同步公开”的工作流程,形成了“分工明确、审核严格、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对双随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执法打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督检查、“三公”经费使用、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等业务动态进行及时公开。

3、重点工作发布公开。我局将政府各项中心重点工作的公开做为重中之重,2020年双随机组织抽查1633次,抽查主体9796户,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抽53次,抽查主体288户。全市系统共检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26.94万家次,关闭活禽交易市场、交易区、现场宰杀点140个。受省局委托,对3家防疫药品出口企业加强监管。排查防疫用品出口企业涉嫌无效认证证书6张。从重从快办结涉疫案件258件,罚没304.22万元,移送公安、卫健部门案件6件,公开曝光案例5193件。完成抽检1.92万批次,创建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校园标准食堂各10家、食品安全示范街区10条。3个食品生产集中区治理提升通过验收。16家大型、116家中型、1015家小型超市完成省级食品销售示范单位创建任务。开展学校、复工复产企业食堂大排查,督导学校、企业严把“六大关口”,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754处。加强特殊食品监督检查,开展保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及食品虚假宣传等专项整治,检查企业5300余家次,消除隐患263处。

4、不断拓宽政务公开发布广度。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我局在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档案管理部门、报刊、电视台、电台等传统新闻媒体等多个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使用广播电视网络、新闻媒体专版、政府新闻发布会等途径进行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结合“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际计量日、质量月等活动的开展,深入社区、乡镇、学校等场所,对宣传公开市场监管法律、办事程序和食药安全、质量常识等内容,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走近群众、走近社会。截至1231日,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2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行政执法类信息97条,食药安全类16件,行政许可61件,公开人大、政协建议提案39件,其他信息14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进一步规范申请渠道:①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沧州市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上发送即可。②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③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部门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制订了本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对申请受理登记、审查告知、办理答复、交办督办、咨询审核、资料归档等环节做出更加细致的要求。

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本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全部按时办结,且未引起行政诉讼或复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

+9

9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14

2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9.5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 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是:由于工作人员较少,工作任务量剧增,很难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2021年沧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强化措施,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助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公开事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三是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行政处罚、产品质量、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